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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纳税时间(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申报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交税

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要在注册地依法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经审批后可以在总公司汇算清缴。《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总公司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并向建设单位开具发票。

建筑企业跨区施工不构成分支机构,尽管由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但要在项目所在地应预缴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可以按照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设立项目部一般就一个项目成立,而分公司则可以运作多个当地项目。单立项目部一般每承接一个项目都要在项目所在地备案一次,而分公司则不然,在项目所在地备案后可与当地公司享受同样的待遇。税收方面应该没有太大区别。

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判定

1、法律分析:收到工程款的当月、收到预收款的当月、合同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以具体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也未按时进行工程结算,也未收到工程款的,按向建设方开具的发票金额确认。

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45条,纳税义务发生在服务或销售完成时收款、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或预收款时。例如,合同明确付款日期的,按期计算;未定日期则以验收完成为准。预收款方式下,收到款项当天即产生纳税义务。

3、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5、在服务进行过程中或之后,根据款项收讫时间,如收到工程进度款,当天则发生纳税义务。若合同中明确付款日期,应以合同为准。工程结算确认的工程量和价款,仅当建设单位或总包方认可,才视为应税行为,纳税义务随之确认。对于未签订合同或未定付款日期的情况,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当天视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按照上述规定,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确定为: 未收取工程款或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提供建筑服务过程中或之后收到款项的,按照收到工程进度款和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孰早,为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税务知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法律主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方式: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基本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通常与提供应税服务的时间紧密相关。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当天即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法律分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由于纳税人的某些应税行为和取得应税收入在发生时间上不尽一致,为正确确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和应尽职责,税法对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般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建筑行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认

合同未明确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预收款方式下,收到款项当天即产生纳税义务。 案例中,包括了签订书面合同的付款约定、无约定付款日期的竣工验收、分期付款、先开票后收款以及保证金处理等情况。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超过12个月的建造合同,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需满足收入和成本都能可靠计量。

法律分析:收到工程款的当月、收到预收款的当月、合同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以具体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也未按时进行工程结算,也未收到工程款的,按向建设方开具的发票金额确认。

在服务进行过程中或之后,根据款项收讫时间,如收到工程进度款,当天则发生纳税义务。若合同中明确付款日期,应以合同为准。工程结算确认的工程量和价款,仅当建设单位或总包方认可,才视为应税行为,纳税义务随之确认。对于未签订合同或未定付款日期的情况,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当天视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建筑公司什么时候预缴增值税?

是的,建筑业需在施工地预缴增值税。因为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收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应收款。

建筑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到预收款,需要预缴增值税。

建筑业收到预收款的税金预缴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预缴地点: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已经开具发票,相当于已经取得索取付款凭证,虽然没有实际收到款项,也应当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所以,没有收到款项,或者没有办法确认能否收到款项,最好不要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 2024-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