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缴纳(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施工劳务应当缴纳)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缴纳什么保险
1、职业责任险:主要是在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自身的疏忽或者过失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人身或者财产受损,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所给予的一种保险赔偿重疾险:是一种定额给付型健康险,投保人一旦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一次性赔付保险金。
2、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在建工程项目通常为员工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保险。 投保人包括所有从事土木、桥梁、地铁、隧道、道路、水利等建筑工程施工,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这些企业可以为在施工工程项目中从事管理或作业的所有人员投保此保险。
4、该企业必须为职工办理的保险是工伤保险。根据中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为必须依法办理的保险,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人员流动性较大,属于高风险工种,所以工伤保险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保障。
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本地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1、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异地工程应该在异地缴纳所得税。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二,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3、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4、有外出施工经营证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在劳务发生地缴纳的。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缴纳资源税吗
1、建筑施工企业土建工程项目是不需要缴纳资源税的。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
2、建筑施工企业土建工程项目是不需要缴纳资源税的。
3、建筑工程不在以上征收范围内,所以不用交资源税。
施工单位开工前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吗?缴纳比例是多少?
1、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一般都是由施工单位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
2、农民工资的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是根据工程价款来决定的:100万元以下的缴纳百分之五;100万到200万的缴纳百分之四;200万到500万的缴纳百分之三;500万以上的的缴纳百分之二;另外特殊的情况按特殊的缴纳。
3、农民工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如下: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4、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5、施工单位开工前是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为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5%—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第三条工资保证金按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
发布时间: 2024-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