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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承建(工程承建企业跨省施工的,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广东省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管理办法(1997修正)

1、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活动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安装企业”是指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物装饰、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活动的施工企业和工程承包企业。

2、应向主管工程项目的建委申请注册,领取《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3、建筑企业异地施工,需要到当地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例如:根据《广东省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管理办法(修正)》相关规定,企业跨地区施工的,应当向主管工程项目的建委申请注册,领取《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4、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异地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扣缴义务人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5、《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 (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编审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6、第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是将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的动态考评。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基础完工、主体结构完工、装饰装修完工,最终考评时依据各个阶段的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公司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推动分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促进分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和实施工作,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分包企业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单位实行专业平行发包的,应当纳入总包管理。

、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2)、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凡在本省注册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开立多个临时_百度...

1、根据查询百度题库得知,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开立多个临时不超过合同数量。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

2、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3、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以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2007修改)_百...

1、凡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安装、市政、修缮等施工,均按本规定管理。

2、 经批准在本市施工的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市建筑企业同等对待,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3、法条链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外地建筑企业来本市施工,到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备案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承包建设工程的,持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和所在地区省级建筑业主管机关的批准证件,办理备案。其中参加投标的,须领有投标许可证,中标后再办理备案。

4、法律分析: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办理部门: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本地建筑企业到外地承揽工程需要什么手续?

应向主管工程项目的建委申请注册,领取《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实行备案的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随时接收外地企业备案材料,即时办理备案手续,仅限于对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驻本地办公场地租赁(或产权)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驻本地的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备案复核。

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已经取得备案证明的省外企业再办理进入本行政区域的备案、登记、核验等手续,不得要求本省企业办理备案手续。综上,上海建筑施工企业只需要去浙江省建设厅办理进省许可并进行备案登记就可以,不用办理进地级市、进县市区施工许可。

建筑企业国际承包风险识别与防范?

如果仅满足于承接一两单工程建设项目的运营,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没有什么帮助,则承建商可以采取项目管理模式,以减少企业在当地的运营成本;最后,社会的法制与文明状况是建筑企业无法回避的潜在风险。

因此,在大力发展国外工程总承包,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在国外工程总承包险状况,在项目经理来看可能是很大的,但是对于企业经理来讲,由于拥有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资源,具有更大的风险承受能力,把该风险放到组合风险当中,那么风险可能就不是很大。

项目风险管理是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中的重要经营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监控、以及风险防范等多方面的内容。系统有效的项目风险管理措施体系,可以有效降低项目经营风险和规避经营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风险;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如地震等自然灾害,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三是主观类风险,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主观性合同风险。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使得条件,在合同协议中或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


发布时间: 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