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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复工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复工条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开复工法律规定

1、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2、延期开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食堂管理方面,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食堂就餐应采取错时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4、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复工条件包括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制定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组织方案,并对现场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作出具体安排。

住建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

1、记者27日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复工复产条件、现场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七方面指导各地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2、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月26日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复工复产条件、现场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各地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3、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4、一)【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部根据当地政府要求进行新冠疫情后复工,按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建办质(2020)8号)规定,制定了《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其中规定有:(1)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

5、二是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针对不同地区疫情对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工作的影响程度,要求各地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统筹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建材供应、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发布时间: 2024-12-15